公立小学收“午休费”吗?你的回答不应该含糊。

▲网友举报河南省洛阳市一小学处罚一名午饭时间趴在桌子上的学生。图/荆楚网 近日,有网友举报,河南省洛阳市一所小学向孩子们午饭时间趴在桌子上收费。他说桌子和椅子是学校的,价格似乎很高。相关截图显示,缴纳费用为115元(每名学生一个学期的费用)。据潇湘晨报报道,涉事学校为仙河区顺河湾小学,是一所公办小学。此举引发了公众对指控有效性的质疑。人们感到惊讶的是,在公立学校,学生必须支付更多费用才能早上躺在课桌上休息。当地教体办公室给出了三种截然不同的答案:“第三方免费提供设施,每日使用费0.9元”、“慈善机构”“公司按成本价提供设施,家长委员会达成协议,按日计算,期末结算”,“辖区内无类似设施”。短短几天的态度转变,让公众摸不着头脑。《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五条明确禁止学校非法收取学费或谋取虚假利润。2023年12月,文部科学省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课外服务相关经营的通知对于义务教育,更直接地规定午休监督不属于课外服务范围,这意味着学校无论是用“第三方服务”还是“家长委员会协议”的名义,对午餐桌椅收费都触及了政策红线,当地政府试图以“已达成协议”来证明收费的合理性。义务教育阶段的学费审批有严格的法律程序,不可能仅凭“家长同意”就规避政治规制。即使家委会参与审议,也不能成为击败法律政治的盾牌。除了疑似委员会违规之外,地方政府的矛盾反应也侵蚀了信任,每次政府改变立场都会侵蚀公众的信任。声明暴露了治理缺陷,例如缺乏监督和逃避责任,并导致非法指控,这不仅会伤害人们的感情,而且在面临争议时,简单的退款和赔偿当然是必要的,但更重要的是审查整个索赔确定过程。换句话说,这笔费用到底去哪儿了?ittee是否真正履行了咨询职责?监管部门为何没有及时发现违规行为?义务教育的核心是公益性,教育管理的核心是诚实信用。当地教体办公室不能再以模棱两可的答案拖延时间了。相反,他们应该正视问题,进行彻底调查,披露收费依据、资金流向等重要信息,向家长和公众提供清晰明确的答案。撰稿/编辑:何升(媒体人员)/审稿:柯锐/张彦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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