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移200万余元后仍被杀害。网红罗达米杀人案二审维持原判,判处一人死刑 – 新京报

新京报讯(记者丛志祥)12月5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网红“罗大妈”杀人案。法院最终驳回被告人于金生、沙玉娇、杨恒的上诉,维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并通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于金生的死刑。一位旁听庭审的受害人家属律师告诉新京报记者,法庭在庭审中重点关注了三名被告的上诉理由,最终认定上诉理由均无成立。这件事发生在2023年,2023年7月上旬,因变装表演而闻名、拥有数百万粉丝的网红“罗达米”(真名向某凤)联系不上。近两个月后,他的尸体在南阳市南召县一红薯仓库中被发现河南省城市。法院经审理认定,于金生、杨恒、尚某峰有时存在交集。在与尚某峰的交往中,于金生了解到尚某峰是一名网红,而且比较富有。他长期赌博需要钱,于是他和女友沙玉娇、杨恒多次谈起抢劫、敲诈的事。 2023年7月上旬,于金生多次命令杨恒与尚梦枫会面,但均未果。 2023年7月5日晚,杨恒再次通过微信将尚梦枫引诱到余金生住处后离开。于京生骗尚丰包扎手脚,并带着沙玉娇带着尚丰到了叔叔位于南召州南河店镇香树坪村的闲置平房。期间,他多次威胁尚某,逼迫他转给沙玉娇200万余元。 7月7日凌晨,于静深g将单慕枫的衣服勒死,用短刀斩首并刺伤,将其尸体埋在附近的红薯仓库内。随后,余金生和沙玉娇返回南阳。 7月7日下午,于金生回到现场,填满红薯仓库。今年10月24日,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于金生因杀人、抢劫罪故意判处死刑,多罪并罚。被告人早鹤因抢劫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被告人杨恒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依法对三被告人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罚款等处罚,并责令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判决公布后,各三名被告人均不服判决,提出上诉,但检方未提出异议。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显示,二审时,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针对上诉人的每项上诉理由均出示了相关证据,并以余金生翻供为依据,法庭同步播放了讯问音频和视频。各方就余金生故意杀人、抢劫罪、沙玉娇、杨恒犯抢劫罪的证据是否可靠、充分,余金生的举报是否有理,原定罪量刑认定的主犯、从犯是否恰当等进行了深入讨论。省高院经审理,认定于金生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沙玉娇、杨某犯故意杀人罪。恒犯抢劫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余金生主动提出抢劫意图,提前准备好犯罪工具,指挥策划并详细实施抢劫犯罪,参与抢劫。同一罪行的主犯偷窃财产,谋杀他人以压制他们的声音,隐藏他们的尸体,破坏他们的踪迹,然后犯下另一起罪行。其主观恶性程度极深,犯罪动机极小,犯罪手段残忍,犯罪情节极其严重。虽然有适当的情节,但还不足以对他从轻处罚。沙由鹤在抢劫过程中积极参与,参与策划、跟踪犯罪、保护受害人、提供收款账户、销毁证据。他也是一起共同抢劫案的主要嫌疑人。杨恒参与了预谋的抢劫并将受害人引诱至余京生住处,但其并未参与后续抢劫或赃物分配。他在共同抢劫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较小,系助手。原审法官的判决并无不当。编辑 彭冲 校对 付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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