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接受现金?三部门发函要求整改_图片频道_新华网

据北京新华社12月19日报道,虽然“拒绝接受现金属于违法”的观念深入人心,但拒绝接受现金的行为仍难以杜绝。 12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三部门发布《人民币现金收付和服务规定》,进一步防范和纠正拒收人民币现金现象,在多种支付方式共同发展下营造便利的现金流通环境。该规定将于2026年2月1日起施行。据中国人民银行介绍,全国范围内拒收现金投诉量明显减少,但企业收取现金意愿较低是普遍趋势,拒收现金现象难以杜绝。为预防和纠正拒收人民币现金行为,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制定了《人民币现金收付和服务规定》,进一步明确各类收缴单位、实体和金融银行机构的现金服务义务。条例规定,除履行法定义务或者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义务所必需的现金以外的支付方式外,不得拒绝接受现金,也不得要求、诱导他人拒绝接受现金,不得对现金支付采取任何有损现金支付便利性的歧视性措施。规定按照不同行业、场景分类实施政策。根据规定,在园区、工厂、风景名胜区、学校等场所采用机械设备无人自助服务模式,并采用“一卡”支付或集中管理的,企业应明确注明支付方式、现金收兑方式、服务联系方式等,放在显着位置。此外,还必须考虑使用现金服务的老年人、残疾人和外国人的需求和习惯。 《规定》还指出,银行应当建立现金服务应急保障机制,满足突发事件和特殊群体的现金需求,保障现金供应,优化柜面服务,维护网点秩序。如果我在现金支付方面遇到问题该怎么办?中国人民银行官员表示,如果出现拒绝现金或者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挤的情况,公民可以通过市政府热线电话、消费者维权、金融消费者维权等多种渠道提出投诉和举报,人民银行将协调相关部门及时应对。 (记者 任军 吴宇)新京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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