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晶光电:收到监管部门对公司及其子公司作出行政决定的听证通知书 – 新京报

新京报贝壳财经讯 亿晶光电公告称,近日收到全椒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听证通知书,对公司及子公司常州亿晶、中州亿晶作出行政决定。该公司要求举行听证会,但听证会程序尚未开始。最初,公司计划在安徽省中州市全椒县投资建设10吉瓦太阳能电池、10吉瓦太阳能电池片和10吉瓦太阳能组件项目。控股子公司常州怡景与全椒县平台公司全椒县嘉辰新材料产业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辰基金”)共同设立项目公司中州怡景。该项目计划于2022年11月开工建设,2023年7月投产。近期,由于太阳能行业产能结构逐渐错配,市场低迷,行业整体产能利用率持续下滑。公司滁州项目仅完成一期7.5吉瓦太阳能电池项目的实施,剩余电池产能以及二期、三期太阳能组件和光伏板块项目尚未建设。同时,受行业和市场影响,公司计划自2024年10月起逐步淘汰旺州基地生产。鉴于上述情况,全椒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认为公司未全面履行上述协议,向公司发出听证通知书,要求终止投资合同及补充协议,收回出资1.4亿元,并追究公司责任。随后未能履行其投资义务。违反建筑、租金和资本占用费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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